培训对象
现从事或计划从事操作、巡视、监控并维护变配电站(所)和配电房设备的人员。
培训计划
工种 | 班别 | 开班时间 | 收费标准(元/人) |
配电房(所、室)运行值班员 | 初级 | 4月21日 5月19日 6月16日 | 1800 |
中级 | 2200 | ||
高级 | 2800 | ||
变电站运行值班员 | 初级 | 1800 | |
中级 | 2200 | ||
高级 | 2800 | ||
备注: | |||
1. 培训时间以报名资料审核确认后通知为准。 2. 如遇开班人数较多、可独立成班时,开班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
报名条件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变配电运行值班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和考试。[具体参照变配电运行值班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6-28-01-14)]
※ 在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请详询我院招生老师。
# 初级(2选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 中级(3选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 高级(3选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