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新考证)培训简介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 第 3 号令)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的,应当视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面授一天 8 学时(另考前完成网上学习 40 学时)再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每月有两期,具体老师会通知。
二、培训费用:800元
三、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事故视频教育;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3、安全管理实务;4、运输、仓储管理;5、用电安全、机械安全;6、企业员工安全培训规定与指引;7、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管理实务;8、防火防爆知识;9、危化品安全知识与应急处理、使用;10、学员分组交流学习、研讨、实践
四、注意事项:
1、按时上课,上课签到,有事请假,请假以书面文字为准。
2、参加网上 40 学时培训(考前须完成网上培训,否则视为没有参训且不发证),最后参加一天 8 学时的面授和考试。
3、考试纸质试卷笔式,考试时必须带身份证原件。考试合格后颁发《广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负责人证书》
五、报名资料
①.报名时请交一寸红底彩照 3 张;
②.有效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 份;
③.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1 份;
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报名表 1 份.
六、报名联系: